一、公墓概况
设立背景:沈阳东山公墓成立于 1993 年,经辽宁省民政厅批准设立,是沈阳市首批市级大型经营性骨灰公墓之一。
区位交通:位于大东区前进乡榆树村,紧邻沈铁路、南接观泉路,交通便捷。
规模布局:园区占地 20 万平方米,规划墓穴 4 万座,已安葬骨灰 2 万具,为沈阳市安葬量领先的生态墓园。
二、公墓性质与土地使用
性质定位:市级大型经营性骨灰公墓,合法合规提供骨灰安葬服务。
土地权益:
墓穴土地属国家所有,用户仅享有使用权,严禁非法转让、转卖。
使用权期限及续费规则按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》及园区规定执行。
三、购墓与安葬流程
1. 购墓流程
填写《购墓登记表》,签订正式购墓合同并缴清款项;
确认安葬日期,由园区统一安排落葬事宜。
2. 安葬规范
凭园区发放的《安葬证》办理骨灰安葬,严禁在墓穴内随葬金银珠宝、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;
合葬需提前至少 2 天申请,缴纳 200 元合葬费及碑文刻制费,经审核后办理。
四、费用管理细则
护墓费:
墓穴总价含首次 20 年护墓费,期满后按年续交,标准为墓穴价格的 1%/ 年(不含重新描碑费用);
续费需在期限内完成,逾期按《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》处理。
退墓规则:
安葬前退墓按购墓协议约定执行,已安葬骨灰的墓穴不予退墓;
骨灰迁移需提交书面申请,经园区批准后办理,迁移费用自理,原墓穴款不予退还。
五、墓区管理规定
维护要求:
严禁擅自改动墓区建筑、地貌或进行遗体安葬,违者按违约处理;
园区负责墓穴地面可见部分的日常维修,但不保证墓穴绝对防水,因不可抗力(如自然灾害)导致的墓穴风化、物品损坏,园区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使用限制:
墓穴仅限骨灰安葬用途,不得挪作他用;
骨灰迁移后,原墓穴使用权终止,不得重复使用。
六、祭祀与物品管理
文明祭祀:
园区倡导绿色祭扫,禁止烧纸、燃放鞭炮及封建迷信活动,焚烧物品需至指定区域;
违反规定引发安全事故的,依法追究责任。
物品保管:
安葬及祭祀时请勿将贵重物品遗留墓区,园区不负责看管;
园区将定期清理过期祭品及影响墓区环境的物品,敬请理解配合。
七、咨询与服务渠道
24 小时服务热线:024-66688236 / 024-66687779
现场服务:园区接待处提供政策咨询、手续办理及祭扫引导服务。
官方提示:请遵守《沈阳东山公墓管理章程》及国家殡葬法规,共同维护庄重、整洁的园区环境。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沈阳东山公墓所有,政策调整以最新公示为准。